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訴聲字第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許可訴訟繫屬事實登記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8 月 16 日
- 當事人富全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陳文展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聲字第8號 聲 請 人 富全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文展 訴訟代理人 吳尚昆律師 葉思慧律師 相 對 人 吳月春 鄭中平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翁自清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柏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108年度重上字 第809號),聲請人聲請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本院裁定 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按「訴訟標的基於物權關係,且其權利或標的物之取得、設定、喪失或變更,依法應登記者,於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原告得聲請受訴法院以裁定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5項定有明文。前開規定於第二審程序準用之,亦為同法第463條所明定。揆其立法意旨為:「 現行條文第5項規定旨在藉由將訴訟繫屬事實予以登記之公 示方法,使第三人知悉訟爭情事,俾阻卻其因信賴登記而善意取得,及避免確定判決效力所及之第三人受不測之損害。其訴訟標的宜限於基於物權關係者,以免過度影響被告及第三人之權益」,是本條意旨乃限於原告本於對標的物之物權關係,藉訴訟繫屬事實登記之公示方法,以避免其後因信賴物權登記而善意取得,及確定判決效力所及之第三人受不測之損害。 二、聲請人聲請意旨略以:伊與相對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現經本院以108年度重上字第809號審理中,伊基於物權關係,就取得、設定、喪失或變更依法應登記之系爭土地所有權,於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得聲請受訴法院以裁定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為使第三人知悉訟爭情事,以便阻卻其因信賴登記而善意取得系爭土地所有權,及避免確定判決效力所及之第三人受不測之損害,為此依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5項規定,請准就伊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土地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等語。 三、經查,聲請人提起系爭訴訟事件請求相對人就附表所示土地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乃表明以民法第244條第1、4項、信 託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為其請求權基礎,此有聲請人於原審所提民事辯論意旨狀在卷可稽(系爭訴訟事件原審卷第524 頁),其訴訟標的係基於債權關係而為請求,而非物權關係,核與上開規定所定「訴訟標的基於物權關係」之要件不符,聲請人依上開規定聲請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自屬不應准許。 四、據上論結,本件聲請為無理由,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6 日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陳邦豪 法 官 古振暉 法 官 湯美玉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千元。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6 日書記官 陳美宜 附表: 項次 鄉鎮市區 地段 小段 地號 地目 面積 (平方公尺) 所有權人 權利範圍 應有部分 依權利範圍計算面積 (平方公尺) 使用分區 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 依權利範圍應有部分計算公告現值(新臺幣 元) 1 ○○區 ○○○段 ○○○小段 000 原 504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2分之36 252.00 農業區 690 173,880 2 ○○區 ○○○段 ○○○小段 00000 田 121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分之1 60.50 農業區 990 59,895 3 ○○區 ○○○段 ○○○小段 00000 道 6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0分之40 3.00 農業區 990 2,970 4 ○○區 ○○○段 ○○○小段 000 原 77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0分之40 38.50 農業區 690 26,565 5 ○○區 ○○○段 ○○○小段 000 原 1,667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0分之40 833.50 農業區 690 575,115 6 ○○區 ○○○段 ○○○小段 00000 原 179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0分之40 89.50 農業區 690 61,755 7 ○○區 ○○○段 ○○○小段 00000 建 1,254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2分之10 174.18 農業區 2,000 348,361 8 ○○區 ○○○段 ○○○小段 00000 田 1,043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分之3 521.50 一般保護區 520 271,180 9 ○○區 ○○○段 ○○○小段 00000 道 28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2分之36 14.00 農業區 990 13,860 10 ○○區 ○○○段 ○○○小段 000 田 3,514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6分之5 488.09 一般保護區 520 253,807 11 ○○區 ○○○段 ○○○小段 000 建 640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680分之6160 513.34 一般保護區 1,300 667,347 12 ○○區 ○○○段 ○○○小段 000 建 1,358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40分之185 1,046.75 一般保護區 1,300 1,360,770 13 ○○區 ○○○段 ○○○小段 000 田 834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 834.00 一般保護區 520 433,680 14 ○○區 ○○○段 ○○○小段 000 田 1,853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 1,853.00 一般保護區 520 963,560 15 ○○區 ○○○段 ○○○小段 000 田 150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 150.00 一般保護區 520 78,000 16 ○○區 ○○○段 ○○○小段 000 建 373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 373.00 一般保護區 1,300 484,900 17 ○○區 ○○○段 ○○○小段 000 建 563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分之1 281.50 一般保護區 1,500 422,250 18 ○○區 ○○○段 ○○○小段 000 旱 310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 310.00 一般保護區 520 161,200 19 ○○區 ○○○段 ○○○小段 000 建 1,027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 1,027.00 農業區 2,000 2,054,000 20 ○○區 ○○○段 ○○○小段 000 雜 257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0分之28 89.95 農業區 990 89,051 21 ○○區 ○○○段 ○○○小段 000 旱 116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分之8 46.40 農業區 990 45,936 22 ○○區 ○○○段 ○○○小段 000 田 325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分之1 162.50 農業區 990 160,875 23 ○○區 ○○○段 ○○○小段 00000 林 131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0分之16 26.20 農業區 990 25,938 24 ○○區 ○○○段 ○○○小段 000 田 242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分之1 121.00 農業區 990 119,790 25 ○○區 ○○○段 ○○○小段 00000 田 1,349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分之1 674.50 農業區 990 667,755 26 ○○區 ○○○段 ○○○小段 000 林 7,021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0分之25 2,194.06 一般保護區 520 1,140,911 27 ○○區 ○○○段 ○○○小段 000 林 6,222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 6,222.00 一般保護區 520 3,235,440 28 ○○區 ○○○段 ○○○小段 000 林 5,798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0分之40 2,899.00 一般保護區 520 1,507,480 29 ○○區 ○○○段 ○○○小段 000 林 6,802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 6,802.00 一般保護區 520 3,537,040 30 ○○區 ○○段 ○○小段 000000 林 559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0分之15 104.81 乙種住宅區 5,900 618,394 31 ○○區 ○○段 ○○小段 000000 林 394 鴻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0分之15 73.88 乙種住宅區 5,900 435,863 合計:19,997,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