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懲戒法庭110年度清字第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懲戒
- 案件類型公懲
- 審判法院懲戒法院-懲戒法庭
- 裁判日期110 年 11 月 16 日
- 當事人財政部、蘇建榮、侯幸兒
懲戒法院判決 110年度清字第84號 移 送機 關 財政部 代 表 人 蘇建榮 被付懲戒人 侯幸兒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高級辦事員 上列被付懲戒人因懲戒案件,經財政部移送審理,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侯幸兒申誡。 事 實 壹、財政部移送意旨 一、應受懲戒事實及證據: 被付懲戒人侯幸兒因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2款所定事由,應受懲戒。謹將被付懲戒人應受懲戒之事實及證據,分述如下: (一)被付懲戒人於民國97年6月16日至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下稱土地銀行)任職,嗣因母親重大傷病向土地銀行申請留職停薪13個月(期間:自l07年8月1日起至l08年8月29 日止),於l08年8月30日申請復職,並於同日辭職,經土地銀行至「銓敘部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進行兼職查核比對結果,被付懲戒人於任職土地銀行期間,兼任「祥林有限公司(下稱祥林公司)」董事職務,涉有兼職情事(甲證l,本 件判決相關證據之編號詳附表)。 (二)被付懲戒人於留職停薪期間,自l08年6月6日起兼任祥林公 司(統一編號:00000000,甲證2)董事職務。該公司出具 聲明(甲證3)略以,被付懲戒人並無實際參與經營,且未 支領報酬。惟被付懲戒人提供之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l08年度申報核定),載有該公司所得(類別:租賃)資料1筆 (甲證4)。 (三)土地銀行嗣至「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被付懲戒人迄今仍登記為該公司代表人及董事(甲證5)。 二、被付懲戒人雖於l08年8月30日辭去土地銀行職務,惟任職期間擔任祥林公司負責人,不論是否實際參與經營活動,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所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 或投機事業」規定,案經土地銀行l09年8月28日第6次人事 考核委員會決議通過,其應受懲戒之事實,甚為明確,爰依公務員懲戒法第1條第2項、第2條第2款及第24條第1項但書 規定,移請貴院審理。 三、證據清單(均影本在卷):詳附表甲證1至5。 貳、被付懲戒人經合法通知,未提出答辯。 理 由 一、被付懲戒人侯幸兒於民國97年6月16日至臺灣土地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下稱土地銀行)任職,嗣自l07年8月1日起至l08年8月29日止申請留職停薪13個月,於l08年8月30日申請復 職,並於同日辭職。經土地銀行至「銓敘部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查核比對結果,發現被付懲戒人於任職土地銀行期間,自l08年6月6日起至同年8月30日辭職止兼任祥林有限公司(下稱祥林公司)董事兼代表人職務,惟被付懲戒人未實際參與該公司之經營,亦未支領報酬。 二、以上事實,有移送機關提出之甲證1至3、5等證據在卷可證 ,被付懲戒人經本院通知,並未提出答辯。關於被付懲戒人於移送機關提出其於108年度之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甲 證4),記載其從祥林公司獲取所得新臺幣7,980元1筆,係 屬「租賃」所得,核非屬執行業務所得,故祥林公司出具甲證3之聲明書,聲明被付懲戒人於108年6月6日籌備成立時,委由被付懲戒人擔任該公司負責人,然被付懲戒人並無實際參與經營,且未支領報酬等情,尚屬可採。綜上,前開事實,堪以認定。 三、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前段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 。該規定旨在防杜公務員執行職務之懈怠,以維護公務紀律及國民對執行公務者之信賴。核被付懲戒人所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前段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之旨,屬公 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2款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其行為足以讓民眾有公務員不專心公務,國家公務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將導致公眾喪失對其職位之尊重與執行職務之信賴,而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為維護公務紀律,自有予以懲戒之必要。本件依移送機關提供之資料,已足認事證明確,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判決。審酌被付懲戒人擔任祥林公司董事兼代表人之期間僅2個多月,未實際參與公司經營,及公務員懲 戒法第10條所列各款事項等一切情狀,判決如主文所示之懲戒處分。 據上論結,依公務員懲戒法第46條第1項但書、第55條前段、第2條第2款、第9條第1項第9款,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6 日懲戒法院懲戒法庭第一審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張清埤 法 官 邵燕玲 法 官 葉麗霞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上訴理由應記載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其未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提出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如逾期未提出上訴理由書者,本院毋庸再命補正,由本院逕以裁定駁回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6 日書記官 陳玲憶 附表:證據編號對照表 證據編號 證據名稱或內容 所附卷宗 頁碼 甲證1 侯幸兒擔任祥林有限公司董事職務資料(銓敘部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查核結果) 本院卷 第11頁 甲證2 祥林有限公司基本資料(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結果,l08年6月6日歷史資料) 本院卷 第13-15頁 甲證3 祥林有限公司l09年(未列日期)聲明書 本院卷 第17頁 甲證4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核發侯幸兒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l08年度申報核定)資料 本院卷 第19-20頁 甲證5 祥林有限公司基本資料(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結果,最後核准變更日期:l09年2月l1日) 本院卷 第21-2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