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112年度台聲字第119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履行契約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最高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11 月 09 日
- 當事人林世偉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台聲字第1196號 聲 請 人 即被上訴人 林世偉 上列聲請人因與天時物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190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 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參萬元。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9 日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 林 恩 山 法官 李 寶 堂 法官 許 紋 華 法官 林 慧 貞 法官 吳 青 蓉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林 書 英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