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16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4 月 28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165號聲 請 人 徐鳳蘭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100 年4月21日言詞辯論 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股票,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809 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表所載股票無效等語。 理 由 一、上開證券,業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809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 年3 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28 日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郭琇玲 法 官 陳振嘉 法 官 郭俊德 ┌──────────────────────────────────────────────────┐ │股票附表: 100 年度除字第184 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00│六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7-ND-0000000-0 │股票 │1 │1,000股 │ │ │1 │ │ │ │ │ │ │ ├─┼───────────────┼──────────────┼────┼───┼────┼───┤ │00│六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7-ND-0000000-0 │股票 │1 │1,000股 │ │ │2 │ │ │ │ │ │ │ ├─┼───────────────┼──────────────┼────┼───┼────┼───┤ │00│六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7-ND-0000000-0 │股票 │1 │1,000股 │ │ │3 │ │ │ │ │ │ │ ├─┼───────────────┼──────────────┼────┼───┼────┼───┤ │00│六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7-ND-0000000-0 │股票 │1 │1,000股 │ │ │4 │ │ │ │ │ │ │ ├─┼───────────────┼──────────────┼────┼───┼────┼───┤ │00│六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7-ND-0000000-0 │股票 │1 │1,000股 │ │ │5 │ │ │ │ │ │ │ ├─┼───────────────┼──────────────┼────┼───┼────┼───┤ │00│六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9-ND-0000000-0 │股票 │1 │1,000股 │ │ │6 │ │ │ │ │ │ │ ├─┼───────────────┼──────────────┼────┼───┼────┼───┤ │00│六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00000-0 │股票 │1 │1,000股 │ │ │7 │ │ │ │ │ │ │ ├─┼───────────────┼──────────────┼────┼───┼────┼───┤ │00│六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92-ND-0000000-0 │股票 │1 │1,000股 │ │ │8 │ │ │ │ │ │ │ ├─┼───────────────┼──────────────┼────┼───┼────┼───┤ │00│六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6-NX-0000000-0 │股票 │1 │500股 │ │ │9 │ │ │ │ │ │ │ ├─┼───────────────┼──────────────┼────┼───┼────┼───┤ │0 │六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7-NX-0000000-0 │股票 │1 │825股 │ │ │10│ │ │ │ │ │ │ ├─┼───────────────┼──────────────┼────┼───┼────┼───┤ │0 │六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8-NX-0000000-0 │股票 │1 │948股 │ │ │11│ │ │ │ │ │ │ ├─┼───────────────┼──────────────┼────┼───┼────┼───┤ │0 │六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89-NX-0000000-0 │股票 │1 │59股 │ │ │12│ │ │ │ │ │ │ ├─┼───────────────┼──────────────┼────┼───┼────┼───┤ │0 │六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91-NX-0000000-0 │股票 │1 │499股 │ │ │13│ │ │ │ │ │ │ ├─┼───────────────┼──────────────┼────┼───┼────┼───┤ │0 │六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92-NX-0000000-0 │股票 │1 │277股 │ │ │14│ │ │ │ │ │ │ ├─┼───────────────┼──────────────┼────┼───┼────┼───┤ │0 │六和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092-NX-0000000-0 │股票 │1 │694股 │ │ │15│ │ │ │ │ │ │ └─┴───────────────┴──────────────┴────┴───┴────┴───┘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28 日 書記官 黃昰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