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2243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9 月 12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22431號債 權 人 良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忠鏞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雲峰冷凍空調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查債務人公司法定代理人李浚永已於民國 102 年7 月27日死亡,請查明其現任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其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12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