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14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5 月 20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142號 聲 請 人 劉桂芳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102 年5 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股票,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鈞院以101 年度司催字第690 號公示催告,並於民國101 年11月6 日將公告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載股票無效等語。 二、查附表所載之股票,業經本院以101 年度司催字第690 號公示催告在案。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2 年3 月6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從而聲請人聲請宣告上開股票無效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20 日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 法 官 劉佩宜 法 官 吳佩玲 法 官 周珮琦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20 日書記官 吳仁心 附表: ┌─────────────────────────────────────────────┐ │股票附表: 102年度除字第142 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00│穩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九三ND─00六五三五0─五│1 │1000│ │ │01│ │ │ │ │ │ ├─┼───────────────┼──────────────┼───┼────┼───┤ │00│穩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九三ND─00六五三五二─九│1 │1000│ │ │02│ │ │ │ │ │ ├─┼───────────────┼──────────────┼───┼────┼───┤ │00│穩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九三ND─00六五三五四─二│1 │1000│ │ │03│ │ │ │ │ │ ├─┼───────────────┼──────────────┼───┼────┼───┤ │00│穩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九三ND─00六五三五六─六│1 │1000│ │ │04│ │ │ │ │ │ ├─┼───────────────┼──────────────┼───┼────┼───┤ │00│穩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九三NX─0000五六九─九│1 │58 │ │ │05│ │ │ │ │ │ ├─┼───────────────┼──────────────┼───┼────┼───┤ │00│穩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九三ND─00六五三五一─七│1 │1000│ │ │06│ │ │ │ │ │ ├─┼───────────────┼──────────────┼───┼────┼───┤ │00│穩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九三ND─00六五三五三─0│1 │1000│ │ │07│ │ │ │ │ │ ├─┼───────────────┼──────────────┼───┼────┼───┤ │00│穩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九三ND─00六五三五五─四│1 │1000│ │ │08│ │ │ │ │ │ ├─┼───────────────┼──────────────┼───┼────┼───┤ │00│穩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九三ND─00六五三五七─八│1 │1000│ │ │09│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