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1665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8 月 26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16654號債 權 人 隆騰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武強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北帝國觀天社區管理委員會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表明債務人北帝國觀天社區管理委員會之法定代理人姓名、地址。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26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