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催字第28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12 月 17 日
- 當事人李山川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催字第287號 聲 請 人 李山川 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翌日起二十日內,核對附表所示證券之記載無誤後,依規定向本院聲請將本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聲請時應註明本件案號及股別)。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站之日起四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7 日民事庭法 官 張金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7 日書 記 官 張美馨 股票附表: 110年度催字第000287號 編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號 001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00000-0 1 1000 002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3ND-0000000-0 1 1000 003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3ND-0000000-0 1 1000 004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00000-0 1 660 005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108NX0000000-0 1 289 006 聲寶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000000-0 1 1000 007 聲寶股份有限公司 83ND-00000000-0 1 1000 008 聲寶股份有限公司 83ND-00000000-0 1 1000 009 聲寶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0000-0 1 245 010 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91ND540618 1000 011 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91ND540626 1000 012 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91ND540634 1000 013 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91ND578291 1000 014 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91ND608964 1000 015 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91ND608972 1000 016 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91ND608980 1000 017 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91ND608999 1000 018 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91ND609006 1000 019 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91ND609014 1000 020 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91ND609022 1000 021 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91ND609030 1000 022 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91ND609049 1000 023 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91ND609057 1000 024 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91ND633926 1000 025 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91NX46896 78 附記: 說明:請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個月內(註一), 自行檢附本裁定及法院網路公告全文(註二),具狀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註一)如公示催告裁定所載申報權利期間為4個月,法 院於民國(下同)108年1月1日將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 站,則申報權利期間於同年4月30日屆滿,聲請人須於同 年5月1日起3個月內,即同年7月31日前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 (註二)聲請人得於聲請網路公告狀到達法院7個工作日 後,自行至本院網站公示催告公告專區查詢列印公告全文。 (註三)檢附聲請公示催告公告於法網站狀一份,請填寫後擲回原承辦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