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重訴字第四○○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02 月 26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重訴字第四○○號 原 告 昭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昭安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沈志成律師 複 代理人 丁○○ 住台北市○○路○段三九號九樓 甲○○ 住同 被 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壢分行(即第一商業銀行西壢分行) 設桃 法定代理人 丙○○ 住同 訴訟代理人 林鼎鈞律師 複 代理人 林怡芳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二 月 二十六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審判長法官 郭琇玲 ~B 法官 陳清怡 ~B 法官 林哲賢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二 月 二十六 日 ~B法院書記官 陳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