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年度除字第八五九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0 年 08 月 27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年度除字第八五九號 聲 請 人 甲○○○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八十九年度催字第一七七八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一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八 月 二十七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林信旭 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八 月 二十七 日 ~B法院書記官 陳美年 附表: ┌──────────┬────┬──────┬──────────┬───┬───┐ │發 行 公 司│ 股 數 │股 票 金 額 │股 票 號 碼│張 數│備 考│ ├──────────┼────┼──────┼──────────┼───┼───┤ │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3500 │ │86ND219984 │ 4 │ │ │ │ │ │87ND000000-000000 │ │ │ │ │ │ │87NX70085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