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104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5 年 01 月 17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4年度除字第1044號聲 請 人 旭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95年1 月10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支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支票,業經本院以94年度催字第929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4年11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故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 月 17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潘進柳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 月 17 日書記官 李麗娟 ~F0 ~T28 ┌───────────────────────────────────────────────┐ │支票附表: 94年度除字第1044號│ ├──┬────────┬─────────┬─────────┬───────┬───────┤ │編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票面金額(新台幣)│支 票 號 碼│發 票 日 期│ ├──┼────────┼─────────┼─────────┼───────┼───────┤ │ 1 │承鉅企業商行張培│第一商業銀行西壢分│ 29,400元│ UB0000000│94年6 月30日 │ │ │傑 │行 │ │ │ │ ├──┼────────┼─────────┼─────────┼───────┼───────┤ │ 2 │長楓實業有限公司│合作金庫行中壢分行│ 9,419元│ KK0000000│94年7 月20日 │ │ │黃文龍 │ │ │ │ │ ├──┼────────┼─────────┼─────────┼───────┼───────┤ │ 3 │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彰化商業銀行中壢分│ 69,930元│ CK0000000│94年7 月5 日 │ │ │司林注進 │行 │ │ │ │ ├──┼────────┼─────────┼─────────┼───────┼───────┤ │ 4 │沐峰產業有限公司│第七商業銀行桃園分│ 4,725元│ SAD0000000│94年7 月6 日 │ │ │何蒼峰 │行 │ │ │ │ ├──┼────────┼─────────┼─────────┼───────┼───────┤ │ 5 │利達五金行李頻建│彰化商業銀行桃園分│ 83,900元│ CI0000000│94年7 月10日 │ │ │ │行 │ │ │ │ ├──┼────────┼─────────┼─────────┼───────┼───────┤ │ 6 │高乾機械股份有限│台灣中小企業銀行東│ 51,555元│ AT0000000│94年6 月30日 │ │ │公司吳高嚴 │桃園分行 │ │ │ │ ├──┼────────┼─────────┼─────────┼───────┼───────┤ │ 7 │永宏環境工業股份│聯邦銀行南崁分行 │ 28,350元│ UC0000000│94年7 月5 日 │ │ │有限公司李姿燕 │ │ │ │ │ ├──┼────────┼─────────┼─────────┼───────┼───────┤ │ 8 │精材科技股份有限│中國農民銀行南崁分│ 33,985元│ FAZ0000000│94年6 月1 日 │ │ │公司盧桐秋 │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