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重訴字第35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登記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2 月 21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重訴字第353號原 告 張麟恩 訴訟代理人 蕭萬龍律師 複 代理人 林哲倫律師 被 告 啟阜建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茂鎰 上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0 年3 月29日下午1 時4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二、請原告提出原證一完整之協議書原本即其後附附件資料、並提出肇鼎、肇嘉建設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登記資料。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1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筱蓉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21 日書記官 蔡佩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