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簡易庭年度桃簡字第327 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桃園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1 年 05 月 09 日
- 當事人和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賴文斌、張茂煌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 年度桃簡字第327 號原 告 和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文斌 被 告 張茂煌 張芷綺 張為誠 上 二 人 訴訟代理人 隋光欣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101 年6 月5 日下午14時20分,在本院民事第4 法庭開庭。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9 日桃園簡易庭 法 官 商泰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11 日書記官 簡鈴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