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簡易庭101年度桃簡字第9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分配表異議之訴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桃園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1 年 07 月 12 日
- 當事人台塑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廖秋惠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簡易裁定 101年度桃簡字第98號原 告 台塑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秋惠 訴訟代理人 黃惠暖 張語蓁 被 告 陳寶連 訴訟代理人 張素卿 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101 年8 月17日上午9 時40分,在本院民事第四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12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朱家寬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12 日 書記官 辜伊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