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簡易庭99年度桃簡字第73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桃園簡易庭
- 裁判日期99 年 07 月 23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桃簡字第734號原 告 德鎧五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被 告 林三川即三億鋼鋁企業社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99年8 月19日下午2時55 分,在本院民事第四法庭開庭。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23 日桃園簡易庭 法 官 陳威帆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27 日書記官 劉致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