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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判決書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0年度司促字第1026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1 年 01 月 06 日

  • 當事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憲章旺鼎豐股份有限公司王寬隆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下同)500,100 元,及自民

10010264 500,100 100 128 6%500 20 101 1 6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