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9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10 月 31 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93號聲 請 人 顏鎮勝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6 年10月27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股票,前經本院以106 年度司催字第41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 年9 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31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萬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31 日書記官 廖錦棟 ┌──────────────────────────────────────────────────┐ │附表: 106 年度除字第93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00│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86098-8 │股票 │1 │1000 │ │ │01│ │ │ │ │ │ │ ├─┼───────────────┼──────────────┼────┼───┼────┼───┤ │00│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86099-0 │股票 │1 │1000 │ │ │02│ │ │ │ │ │ │ ├─┼───────────────┼──────────────┼────┼───┼────┼───┤ │00│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86100-3 │股票 │1 │1000 │ │ │03│ │ │ │ │ │ │ ├─┼───────────────┼──────────────┼────┼───┼────┼───┤ │00│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001383-1 │股票 │1 │105 │ │ │04│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