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0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委任報酬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10 月 27 日
- 當事人蘇泓鳴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207號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蘇泓鳴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即被告宸碁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因給付委任報酬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所為第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1,20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 判費新台幣19,32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 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未繳納,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7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黃一馨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7 日書記官 鄭夙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