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4 月 19 日
- 當事人蔡錫利、宸碁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陳子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86號 原 告 蔡錫利 被 告 宸碁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子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一十年五月十八日上午十一時,在本院第六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兩造應準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9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黃一馨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9 日書記官 鄭夙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