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4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7 月 19 日
- 當事人侯培坤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40號 聲 請 人 侯培坤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1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 年5 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9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冷明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9 日書記官 陳姵君 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40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2 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3 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4 寶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000000-0 股票 1 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