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10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12 月 16 日
- 當事人簡德松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101號 聲 請 人 簡德松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8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1年10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16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洪儀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16 日書記官 林左茹 附表: 編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號 001 善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2 善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3 善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4 善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5 善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6 善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7 善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8 善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9 善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10 善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