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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判例
廢
36 年判字第 35 號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日期:35 年 12 月 31 日
資料來源:
最高行政法院判例要旨彙編(22年至88年11月)第 85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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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專人解說實務見解
依
律
師
法
第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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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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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
法
人
員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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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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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務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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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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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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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
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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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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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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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僅
以
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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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任
職
為
已
足
,
並
不
以
具
有
合
法
資
格
為
要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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