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
以一訴請求計算並給付者,原告如係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請求被告為計算之報告前保留關於給付範圍之聲明,參照司法院院字第二一八六號解釋 (二) 後段,其標的價額視為銀圓五百元。 參考法條:民事訴訟法 第 245 條 (73.06.18) 民事訴訟費用法 第 15 條 (69.07.04)
案由
決定事項:以一訴請求計算並給付者,原告如係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請求被告為計算之報告前保留關於給付範圍之聲明,參照司法院院字第二一八六號解釋 (二) 後段,其標的價額視為銀圓五百元。
以一訴請求計算並給付者,原告如係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請求被告為計算之報告前保留關於給付範圍之聲明,參照司法院院字第二一八六號解釋 (二) 後段,其標的價額視為銀圓五百元。 參考法條:民事訴訟法 第 245 條 (73.06.18) 民事訴訟費用法 第 15 條 (69.07.04)
決定事項:以一訴請求計算並給付者,原告如係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請求被告為計算之報告前保留關於給付範圍之聲明,參照司法院院字第二一八六號解釋 (二) 後段,其標的價額視為銀圓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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