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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具價值裁判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83 年度家上字第 16 號 民事判決

  • 原始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 裁判日期:83 年 04 月 10 日
  • 案由摘要:離婚

案由

              

主文

    便  便 宿 使

理由

漿便使使 便 漿 便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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