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被付懲戒人係台灣省台東縣達仁鄉公所村幹事,緣台北基督教主愛服務中心,對貧民配售廉價棉被,有卑南鄉太平村貧民十五人先後交予該村幹事共二千餘元,託買棉被,該員竟將該款侵占花用,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應降一級改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