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第 八 章 糾正像片製圖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八 章 糾正像片製圖
糾正像片製圖,僅適用於平坦地區。地面許可之高程差,以其在糾正平面上所生之像點移位 (投影差) 小於圖上○.五公厘者為限。一張像片內許可之地面高程計算公式如左: 高程差△ H= 2×焦距 F÷像點至像主點距離 R×許可移位 D×成圖比例 尺分母M
糾正製圖,以採用一張像片糾正成為一幅地圖為原則。
像片糾正時,應以每一測區或每一像片內之平均高程面為糾正平面,並計算每控制點在平均高程面上之投影差,移動其在圖上之位置,然後據以糾正像片。
糾正像片時,各控制點之投影位置,應與展繪於圖紙或膠片上之位置改正投影誤差後相符合,其誤差不得超過○.二公厘。
糾正製圖應採用不伸縮之軟片或印像紙晒像。
糾正像片較原空照像片之放大倍率,以不超過四倍為原則。
像片糾正,可採用控制點對點法或像片方位計算法為之。
糾正晒製之底片,應隨即顯影沖洗晾乾,檢查影像品質,並登記之。
糾正像片圖上等高線,以採用立體測圖儀施測為原則,必要時,得採用平板儀到野外測繪。
每幅地圖之糾正製圖,應完成左列成果: 一、糾正陰像底片一份、像片二份。 二、等高線稿圖一份。 三、控制點展點及圖廓計算表一份。 四、作業流程表一份。
糾正製圖之檢查,準用第八十四條正射像片製圖之檢查規則辦理,但其中第七款控制點點位差異○.二公厘之限制,應放寬為○.五公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