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第 五 章 空中三角測量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五 章 空中三角測量
空中三角測量,以採用解析空中三角測量,區域平差方法為原則。
每一立體模型 (立體像對) 以圈選空中三角點六點為原則。所選之點,須目標明顯,易於辨認。點位分佈,須適合立體測圖之要求。
空中三角測量電腦平差計算者,每一測點,須作有系統的編號,各點點號不得重複。
像點座標量測及計算,以採用立體或單像座標儀量測為原則,必要時可採用精密立體測圖儀量測之。各張底片上應量測之像點,包括底片框標點,地面控制點,模型連接點,其他需用之點。 儀器上量得之像片座標值,需選用適當之紀錄器紀錄之,並用適當之電腦程式平差及計算各像點之大地座標及高程。
電腦計算之空中三角成果表,須加中文說明,並加繪展點圖後,裝訂成冊。
空中三角測量,除須隨時注意工作人員作業程序、工作方法、儀器操作及保養情況外,並對測算成果作一通盤之檢查。其檢查重點如左: 一、抽查像片上選刺之空中三角點,目標應明顯,位置應符合製圖要求。二、用立體鏡或轉點儀抽查,相鄰底片上轉刺之地面控制點及空中三角點,不同底片上共同點之點位應完全一致。 三、地面控制點及空中三角點之點號編排,應有統一之系統,各點點號不得重複。 四、抽查所測各點座標應無錯誤或遺漏。
空中三角測量誤差限度如左: 一、採用電腦計算之模型相對方位,其剩餘縱視差不得超過左列限度: (一) 平地縱視差限度○.○一二公厘。 (二) 山地縱視差限度○.○二五公厘。 二、區域平差計算所得之空中三角點成果,其中誤差不得超過左列限度:(一) 平面位置中誤差限度:平地○.○三公厘,山地○.○六公厘,均為空照像片上數值。 (二) 高程中誤差限度為平面中誤差限度之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