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 漁船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82.01.13訂定)第 三 章 用地及設施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三 章 用地及設施
漁船加油站之設置用地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漁船加油站應具備下列基本設施: 一 儲油槽。 二 裝設具累計數表之流量計。 三 污染防治設施。 四 消防安全設施。 五 營業站屋。 前項第三款污染防治設施之功能,應能將站區污染物、廢棄物之排放、收受,控制至符合環境保護相關法令之標準。其他各款基本設施亦應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