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第 三 章 權責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三 章 權責
本處處長綜理處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處長,襄助處長處理處務。
本處課室及管理站主管承處長、副處長之命綜理各該單位業務。
本處秘書、技正、專員、技士、課員、技佐、辦事員、書記各承長官之命,辦理應辦事項。
本處處長綜理處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處長,襄助處長處理處務。
本處課室及管理站主管承處長、副處長之命綜理各該單位業務。
本處秘書、技正、專員、技士、課員、技佐、辦事員、書記各承長官之命,辦理應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