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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種議案必須作成議題,敘明理由,經省政府主席核定後,編入議事日程。議事日程應於開會前二日分送各出 (列) 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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