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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客家事務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處因業務需要,得設各種諮詢委員會,聘請學者、專家及客家人士代表為諮詢委員,均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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