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陽明山國家公園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標準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陽明山國家公園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數額如下: 一、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查詢一筆土地,每件收費新臺幣八十元,查詢二筆土地以上,每增加一筆土地,加收新臺幣四十元。 二、農用地證明:查詢一筆土地,每件收費新臺幣八十元,查詢二筆土地以上,每增加一筆土地,加收新臺幣四十元。
  2. 申請前項證明不限筆數,每一申請案以發三份為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