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辦事細則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後勤整備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年度施政計畫(後勤類)之編製及後勤預算運用綜合管制與調整分配之協調。 二、後勤職類(補給、保修、運輸、彈藥)及通資電專長人員經管與教育訓練之規劃、督管及審查。 三、專業類準則發展、製頒及修編作業。 四、後勤組織編裝調整與基準配賦規劃及督管。 五、年度投資建案(通用裝備、設施整建)規劃、建案及督管。 六、動員裝備與物力動員政策之規劃、督導。 七、後勤戰備整備、演訓與災害應援之政策規劃、督考。 八、補給、保修、運輸、國軍通用軍品與勤務支援暨軍種後勤事務協調、督導及建議。 九、營產管理政策之推展、督導、管制;營繕工程、設施維護計畫之審核、督導及執行。 十、國軍通用零附件年度購置預算編列、補給政策之訂頒。 十一、庫儲物料管理政策規劃與管制。 十二、庫儲管理設施維護與委商保修作業規劃及督管。 十三、糧秣、服裝(含陣營具)、油料、通用主件裝備之補給管理政策、制訂、建議與核轉。 十四、國軍油料機具、裝具、防護器材與消耗材單位配賦數及補給需求管制。 十五、通用補給品及主件裝備之廢舊不適用物資之建議。 十六、補給作業之檢討改進及補給品之研究發展。 十七、通用裝備軍品規格料號之審核及管理。 十八、國軍副食品供應政策規劃、管制等作業。 十九、通用裝備保修政策、體系與程序之規劃及推行。 二十、通用裝備基地翻修、地區修護、單位維保年度計劃與保修能量建立及管制,保修勤務、修護作業之督導。 二十一、通用裝備、海用艦艇(飛機)及空用器材總成週轉件管理、年度交修計畫策訂、非計畫性交修項量核定。 二十二、通用裝備、海用艦艇(飛機)及空用器材可修件管理、委修作業及管制、特種工具項量建立管制。 二十三、國軍各式裝備零附件資訊運用、需求建立與審認、採購獲得、存量分配、稽核管制、調撥及帳籍管理。 二十四、環保、工安作業之規劃及督導。 二十五、軍品工時衡量及檢驗標準審核、量具儀表及試裝校驗管制。 二十六、技令書刊及機工具運用與管理。 二十七、聯合作戰運輸能量管制與運用指導及依國軍需求策頒國軍公、鐵、水、空運輸計畫、作業、督導及管制。 二十八、戰時動員水、鐵運配運計畫之規劃及督管。 二十九、國軍運輸管制政策法令程序之擬定與建議。 三十、部隊預防醫學與官兵醫療保健作業規劃與督管。 三十一、第八類軍品補保、衛材管理政策之建議、流程規劃及補保計畫之規劃、評鑑及督考 三十二、重大疫情管制、官兵因病停役審查、調療及殘等建議。 三十三、軍、民間醫療人力、病床數、血液存量等各項醫療能量運用之規劃。 三十四、國軍批號彈藥購製、鑑整、修製、廢彈處理及技令通報頒佈等彈藥整備作業規劃、策訂與督考。 三十五、通用裝備整體後勤支援管理作業與資訊系統規劃、建置推動及專案經理人團隊之督導、管制。 三十六、通用裝備建案整體後勤支援計畫書之審查、規劃及建議。 三十七、國軍重要裝備妥善與油料、糧秣、被服、主件裝備、批號彈藥及零附件存管分析作業。 三十八、通信、電子、資訊、電子戰、資訊戰、指管通資情監偵系統與通資安全之規劃及督管。 三十九、戰備整備有關通資電、資訊戰裝備設施與網路整合計畫、投資審核及資源之申請、分配。 四十、通資電研究發展、籌建、管制、分配、整體部署、汰除、換裝政策之規劃、審查及督導。 四十一、通信系統、設施(公民營通信)、勤務、保密裝備、密鑰管理與保密媒體之督導及管制。 四十二、電磁頻譜之建議與管理及頻率、呼號之申請、分配。 四十三、資訊設備與合法軟體之管制及考核。 四十四、國軍聯合後勤主電腦、伺服器、資料庫之管理。 四十五、國軍後勤資訊系統之整合、建置、維管及共通資訊平台之規劃、建立。 四十六、國軍後勤資訊系統構型之管理。 四十七、管制聯合後勤支援指揮部各項前支作業執行。 四十八、其他有關後勤整備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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