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農場辦事細則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產銷輔導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輔導、安置退除役官兵從事農業產銷及休閒農業。 二、農業產銷及休閒農業之經營管理。 三、農場土地管理及活化利用。 四、其他有關產銷輔導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產銷輔導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輔導、安置退除役官兵從事農業產銷及休閒農業。 二、農業產銷及休閒農業之經營管理。 三、農場土地管理及活化利用。 四、其他有關產銷輔導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