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借用保管款押租宿舍配住管理要點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四 借用保管款押租宿舍,每戶押租金最高金額不超過新臺幣二百萬元,由本院視各地區房價情形擬定後,報請司法院核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