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評審委員:分下列三組: (一)民事組:負責評審屬於民事、家事類之研究報告。 (二)刑事組:負責評審屬於刑事、少年類之研究報告。 (三)行政組:負責評審有關行政法及其他不屬於民、刑事組之研究報告。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