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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暨所屬各機關法官以外人員平時考核實施要點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五、學識考,應就下列事項考查之。 (一)對本職學識是否充裕,經驗及常識是否豐富。 (二)見解是否正確,能否運用科學頭腦判別是,分析因果。 (三)是否勤於進修,充實學識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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