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司法院鼓勵二審法官調任一審法官方案 第 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二審法院法官調任一審法院庭長、法官者,優先依其前三志願調派,其調任為一審法院庭長、法官之年資,於回任二審法院法官後,計入其在二審法院遴選庭長之年資。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