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繳納提存費:清償提存費,其提存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下同)一萬元以下者,繳納一百元;逾一萬元至十萬元者,繳納五百元;逾十萬元者,繳納一千元。但執行法院依強制執行法、管理人依破產法或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辦理提存者,免繳納提存費。擔保提存費,每件繳納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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