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法庭數位錄音實施要點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七 依法得聲請檢閱或閱覽卷宗之人,若自費請求交付法庭數位錄音光碟者,由法院指定之承辦人轉錄光碟交付之,並留存紀錄備查。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