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出版品管理要點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本要點所稱出版品,係指以本院或所屬機關經費或名義出版或發行之圖書、連續性出版品、電子出版品及其他書資料。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