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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出版品管理要點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四、本院各單位及所屬機關策劃出版作業時,有關著作人之認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及著作權之授權利用等約定事項,應依照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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