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門禁安全維護作業要點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四節、地下室停車場門禁管理 一、停車場入口快速捲門採分時開放,其區段如下: (一)上班尖峰時段:上午 7 時 20 分至上午 9 時 30 分,快速捲門不關閉。 (二)下班尖峰時段:下午 17 時至下午 18 時 30 分,快速捲門不關閉。 二、除前條時段外,快速捲門均常時關閉,如於中午休息時段、假日期間或有進出需要之同仁,請以門禁卡感應進出;公務車輛亦同。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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