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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虛擬主機平台管理要點 第 5 條

五、VM 生命週期之管理: (一)建立階段:須先申請准後始得建置(申請表如附件一)。 (二)安全範本:虛擬機應安裝下列軟體: 1.apex_one_agent_cloud_x64.msi。 2.GCB_FGCB_setup_judicial_20191028.msi。 3.WSUS。 4.神網_WM7Lite.exe。 (三)日常維運:應建立命名規則、應定時監控主機運作及效能,屬必要,採用精簡資源配置(Thin Provisioning) ;定時提出虛擬機器現況報告,送主管核閱。 (四)快照管理:限定執行特定作前,必需留存快照時使用,須提出執行快照作業申請(申請表如附件二)。 (五)備份申請:需先申請核准後,始得納入虛擬備份系統(申請表如附件二)。 (六)移除管理: 1.虛擬機器管理員應每半年檢討閒置(Idle)之虛擬機器,簽會虛擬主機系統承辦人確認後刪除。 2.虛擬主機系統承辦人應主動檢視負責之系統,如有虛擬機確認不再使用,應提出執行虛擬機移除作業申請(申請表如附件一)。3.刪除虛擬機將併同刪除備份排程等相關設定。 (七)VH 升級:各虛擬主機版本允宜一致,避免不同版本致無法互轉而造成管理困難。 (八)Clone 管理:如有特殊需求,應提出執行作業申請(申請表如附件一),並於其他說明欄註明 Clone 來源標的。 (九)VC 架構與命名管理:參閱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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