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國際業務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際金融組織參與之規劃、聯繫、協調及執行。 二、各國金融監理合作之聯繫及協調。 三、國際金融監理法令、制度等資料之蒐集及研究。 四、重大國際金融計畫專案研究與推動及重要國際資訊陳報。 五、國際金融宣傳及國際媒體聯繫。 六、重要國際訪賓接待事宜。 七、駐外金融工作人員之管理。 八、國際會議之舉辦及本會參與國際經貿事務之聯繫及協調。 九、其他有關國際金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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