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立教育資料館教育廣播電台組織規程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台設左列各課,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節目課:掌理節目之設計、編導、撰寫、製作、播出暨新聞採訪、專題報導及節目交換推廣與聽眾聯絡、調查服務等事項。 二、工務課:掌理工程之設計,機件之裝置、操作、修護、保養及器材管理等事項。 三、行政課:掌理一般行政、文書、研考、出納、財產管理、廣播教材書刊出版發行及不屬於其他各課之事項。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