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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中體育場場地管理規則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未經本場同意不得使用本場所屬各場地及器材設備;未經本場同意不得將器材設備攜出場外,如有損壞借用人應負修復或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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