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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場地設施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 3 條

  1. 本園區提供申請區內之空間場地使用,應徵收使用費,其收費基準如附表。
  2. 如係文化部及所屬機關主辦或與其他機關團體合辦(須由文化部及所屬提出場地使用申請),免收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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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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