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17 條

公務機關應將下列事項公開於電腦網站,或以其他適當方式供公眾查閱;其有變更者,亦同: 一、個人資料檔案名稱。 二、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 三、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7 條要求公務機關公開個資檔案目錄(檔案名稱、保有機關、依據與目的、資料類別四款)於電腦網站供公眾查閱。

Q · 怎麼知道政府機關保有我哪些個人資料?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7 條,公務機關必須在電腦網站公開所有個資檔案的名稱、保有機關聯絡方式、保有依據與特定目的、資料類別四款資訊。你可以先到目標機關的「個人資料保護專區」或「個資檔案公開項目」翻目錄,鎖定要查的檔案後,再依第 10 條寄書面查詢信。沒有目錄或目錄不全就違反第 17 條,可向上級機關或主管機關檢舉。

白話解讀

每個政府機關的官網上,都應該有一個你從來沒點過的頁面:個人資料檔案目錄。本條規定公務機關必須把自己保有的個資檔案名稱、保有依據、特定目的、資料類別、聯絡方式,全部公開在電腦網站或以其他適當方式供公眾查閱。這個目錄的存在不是為了讓機關炫耀,是為了讓你可以精準地行使第 10 條的查詢權、第 11 條的更正刪除權。沒有這個目錄,你連要查什麼都不知道。實務上這個頁面被藏在層層選單裡,名字通常叫「個人資料保護專區」或「個資檔案公開項目」。找到的人很少,用來當武器的人更少。這是整部個資法最被低估、但最容易上手的一條。

法律定性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7 條為公務機關個資檔案目錄公開義務的規範依據。本條要求公務機關將其保有的個資檔案,按檔案名稱、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保有依據與特定目的、資料類別四款資訊,主動公開於電腦網站或其他適當管道供公眾查閱,並於檔案變更時同步更新。此條為當事人行使第 10 條查詢權、第 11 條更正刪除權的前置基礎設施。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7 條是什麼?

規範公務機關必須公開個資檔案目錄四款資訊(檔案名稱、保有機關、依據與目的、資料類別)於電腦網站。

Q2個資檔案目錄要包含哪些內容?

四款必載:個人資料檔案名稱、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個資檔案保有依據及特定目的、個人資料之類別。

Q3怎麼找到政府機關的個資檔案目錄?

到機關官網搜尋「個人資料保護專區」或「個資檔案公開」,通常在政府資訊公開區或網站頁尾,站內搜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7 條」最快。

Q4公務機關沒公開個資檔案目錄怎麼辦?

向上級機關或主管機關(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書面檢舉,可依第 48 條令限期改正並裁罰。

Q5個資檔案目錄沒列的資料機關還能蒐集嗎?

原則上不能。蒐集前需更新目錄並公告,未公告即新增蒐集違反第 17 條與第 15 條法定職務必要原則。

Q6個資法第 17 條跟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差在哪?

個資法 17 條公開「個資檔案目錄」(誰保有什麼類別個資),政府資訊公開法 7 條公開「行政決策資訊」(會議紀錄、施政計畫),兩者層次不同並行運作。

Q7非公務機關也要公開個資檔案目錄嗎?

第 17 條僅規範公務機關。非公務機關(企業、醫院、學校等)的個資管理義務在第 19 條到第 27 條,無檔案目錄公開義務但有蒐集告知義務。

Q8找不到機關的個資檔案目錄該怎麼寫檢舉信?

開頭引用「貴機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7 條應公開之個資檔案目錄」,附搜尋紀錄截圖,寄機關個資保護長或上級主管機關。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公務機關(第 17 條)非公務機關(第 19-27 條)
公開義務強制公開個資檔案目錄四款無檔案目錄公開義務
公開管道電腦網站為原則,其他適當方式為輔個別蒐集時告知(第 8、9 條)
違反效果第 48 條限期改正,2 萬至 20 萬罰鍰另依第 47-48 條相關條款處罰
更新義務檔案變更時即時更新蒐集目的變更時重新告知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個人情報保護法第 75 条(保有個人情報の電子計算機処理等の届出・公表)
🇰🇷 韓國개인정보 보호법 제32조(개인정보파일의 등록 및 공개)
🇩🇪 德國DSGVO Art. 30(Verzeichnis von Verarbeitungstätigkeiten)+ BDSG § 5
🇫🇷 法國RGPD Art. 30 + Loi Informatique et Libertés(Registre des traitements)
🇺🇸 美國Privacy Act of 1974, 5 U.S.C. § 552a(e)(4)(System of Records Notice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