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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駐外經濟商務機構組織規程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經濟部得視實際需要聘用專門人才,派在駐外經濟商務機構辦事,其人員之聘用,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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